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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机房业余开放管理规定

2009-03-31      访问量:

  学院计算机机房是师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。为加强对机房业余时间的开放管理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充分发挥学院教育资源的效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
  一、开放时间与对象
  1.机房业余开放时间由系办统一安排。
  2.业余时间机房开放对象为学院学生和教师,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上机。

  二、机房安全与卫生
  1.机房开放时,必须有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。
  2.机房必须按规定配置应急、疏散指示标志和设备设施。
  3.管理人员要定时对机房开窗通风,任何人员均不得将各种食品、饮料和茶水等与上机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,注意保持机房清洁、卫生。
  4.关闭机房时,管理人员负责关闭电源和门窗。
  5.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后再上岗。

  三、上机程序与要求
  1.管理人员(或指导教师)要做好上机登记的检查及填写上机日志。
  2.上机人员应按照管理人员指定机位入座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座位。
  3.上机使用网络者,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不在网上发布信息,不得乱删软件,不得删除别人建立的文件,不得在机器上乱加口令,不能上不健康的网站,不得调用、浏览不健康的图片和视频节目,不得利用网站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。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得擅自下载网络内容。
  4.机房管理人员(或上机指导教师)必须对上网活动实行监控和管理。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上机人员,管理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,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,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上机,对严重违纪者,可建议学院给予纪律处分。
  5.上机人员必须爱护机器和其它设备,规范操作计算机。不准擅自带入各种计算机存储设备,不得打开计算机机箱,不得在使用时加插任何自带设备。
  6.上机人员不得擅自修改、删除或安装各类软件。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原有设置。
  7.上机人员因不遵守规定而造成设备损坏的,管理人员除给予上机者批评教育外,将视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。
  8.学院所有机房禁止玩游戏,机房管理人员有责任制止学生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玩游戏。
  9.上机完毕,上机人员有义务按操作规程关机并切断相应的电源。

  四、收费标准与形式
  1.业余时间上机收费标准每小时1.0元。
  2.学生需在计算机系办购买上机票后凭票上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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