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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信息工程系毕业实习管理办法

2008-05-22      访问量:

  一、总则
  (一) 毕业实习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的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,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必要的基础训练和从业、创业的适应训练。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,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  (二) 毕业实习要突出高职特色,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,积极创造条件,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践,以期达到上岗基本无适应期。
  (三) 毕业实习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通过接触实际,巩固、深化所学理论和业务知识,培养学生初步获得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;同时了解社会、了解国情、了解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,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提高思想政治觉悟。 

  二、组织管理
  (一) 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,其主要职责是:
  1.制订全院毕业实习的规划、规定和其他有关管理规章制度;
  2.负责全院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;
  3.负责全院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、评估、总结和交流;
  (二) 系(部)负责本系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  1.根据本系各专业的培养目标,组织制订实大纲;组织编制当年毕业实习计划。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:毕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;实习的组织领导;实习时间的安排;实习地点的安排;实习内容;实习的方法与步骤;实习纪律;实习总结与考核等。毕业实习前,要将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发给学生;
  2.组织实施实习计划(确定指导教师,选择实习地点,和实习过程的管理等);
  3.负责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的审核;
  4.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,处理各种突发事件;
  5.组织实习的考核和交流;
  6.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上报和归档。
  (三)指导教师的职责
  1.执行毕业实习计划,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;
  2.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;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,定期向系及实习单位汇报;
  3.认真指导学生实习,严格要求,不得放任自流;
  4.按照规定使用实习经费,要求专款专用;
  5.组织学生做好毕业实习总结报告,批阅实习报告,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;
  6.毕业实习结束后,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,书面向系报告。

  三、实习安排
  (一)毕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:
  1.通过院内人才市场,为学生和企业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,确定实习单位;
  2.由各系、教研室推荐单位实习;
  3.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; 
  (二)毕业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五、六学期。如有特殊情况,可提前书面报教务处另做安排。

  四、实习纪律
  (一)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,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教学秩序。
  (二)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,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,须事先征得所在系的系主任同意,并报教务处批准。
  (三)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、劳动纪律,爱护劳动工具、仪器设备,保证实习安全,如有违反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纪律处分。
  (四)无故不按时完成和上交《学生毕业实习手册》,其成绩按不及格论。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。
  (五)凡中途需变更实习单位的学生,应及时告知系(部)。
  (六)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时间超过毕业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,不能取得毕业资格。

  五、实习成绩考核
  (一)毕业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。考查采用等级制,设五等,分别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。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,给予相应的成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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